都更容積大放送、圖利建商?中央反擊:拿獎勵必須過這兩關

針對民間團體質疑《都市更新條例》修法恐淪為放寬容積獎勵工具,內政部國土署回應指出,此次修法重點在於補強自主都更推動困境,並非放水,而是透過制度設計提升整體推動效率,同時要求容積獎勵須對應實質公共利益,並設有上限與審查機制。
未來都更政策將迎來三大關鍵變革:
嚴審容積獎勵:破除放水謠言,明訂必須「實質提供」社會住宅與婚育宅,且需經中央與地方雙重把關。
助攻自主都更:導入「全案管理機構」與信用保證制度,大幅降低民眾自己辦都更的資金與專業門檻。
擴大公私協力:借鏡國際經驗,透過開發回饋機制,加速社會住宅的供給量能。
國土署表示,目前民間自主都更案件占比偏低,主要原因在於住戶整合困難、缺乏專業協助以及資金取得不易,導致多數案件仍由建商主導。此次修法即是針對上述結構性問題,導入「全案管理機構」、建立信用保證制度,以及推動標準化融資流程,降低民眾參與門檻,讓有意自主整合的住戶也能具備推動能力。
在外界關注的容積獎勵議題上,國土署強調,未來僅限於「實質提供社會住宅與婚育宅」的案件,才可申請相關獎勵,且除設有法定上限外,亦須經地方與中央雙重審議,並從嚴把關其公共性,並非外界所稱的全面放寬。政策設計將同步考量都市機能與公共設施承載量,避免過度開發。
國土署進一步說明,目前社會住宅多由政府直接興辦,但受限於財政與人力資源,供給速度有限,因此未來將強化公私協力模式,包括透過都市更新分回、都市計畫變更回饋,以及容積獎勵捐贈等方式,擴大社會住宅供給量體。
統計顯示,現階段由國家住都中心及地方政府透過都市更新所取得的社會住宅,已累計接近4,000戶。國土署指出,類似作法在國際間亦行之有年,例如英國大倫敦計畫、倫敦奧運公園開發,以及美國舊金山的包容式住房政策,皆透過開發回饋機制,兼顧都市更新與社會住宅供給。
國土署強調,未來將持續透過社會溝通與制度檢討,在公共利益與推動效率之間取得平衡,確保都市更新政策在提升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的同時,也能回應社會對公平性與公共性的期待。